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,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8年7月17日至8月25日对全省2005年以来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事务所”)及在2007年执业质量检查中受到行业惩戒的事务所的执业质量、职业道德及履行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情况进行了检查。共检查69家事务所。
公开谴责6名注册会计师
经检查,发现孙春华等6名注册会计师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,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、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》的有关规定。按照《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惩戒暂行办法(试行)》,经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,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:对辽宁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孙春华、沈阳天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任孝君、辽阳东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吴跃东、大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薛萃香、辽宁恒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崔玉辉、辽宁华伟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王泽平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社会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。
公开谴责7家事务所
经检查发现,辽宁友信等7家事务所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,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、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》的有关规定。按照《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惩戒暂行办法(试行)》,经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,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:对辽宁友信会计师事务所、辽宁华伟会计师事务所、沈阳天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大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、辽宁恒益会计师事务所、大连兆林会计师事务所、辽阳东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社会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