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9日,江西省国资委在网站发布《关于天健、重德两家资产评估机构严重违规执业的通报》(以下简称《通报》)。
《通报》指出,去年七月以来,省国资委纪委在立案查处原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(以下简称大成公司)总经理朱斌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、贱卖国有资产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时,发现江西天健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(以下简称天健评估事务所)和南昌重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重德评估公司),在接受大成公司委托在实施原萍钢建材大楼、职工八层楼、炼钢楼三栋大楼和萍乡上珠岭铁矿项目评估过程中,违背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严重违反资产评估准则违规执业,与犯罪嫌疑人同流合污,串通作弊,弄虚作假,随意编造“评估报告”,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。
《通报》指出,为谴责天健评估事务所、重德评估公司严重违规执业行为,省国资委研究决定:
一、将这两家资产评估机构违规评估、弄虚作假的事实函告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,并建议该协会依法依规对天健评估事务所、重德评估公司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陈修信、曹伟华、齐义群、万荣华及评估员万莉莉、戴俊彪、陈卫国做出处罚。
二、鉴于这两家资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项目资产价值严重失真,可信度太低,无法作为国有产权转让定价依据,将这两家资产评估机构违规评估、弄虚作假的事实通报省直有关单位、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和各设区市国资委。
三、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从2009年起,五年内不得委托上述两家评估机构及评估师从事评估业务。凡继续聘请该机构及评估师作出的评估项目,省国资委将不予核准、备案。建议省属其它国有企业以及设区市、县国有企业,亦不得聘用该机构从事评估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