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上海证券报 2007年1月22日 广西天华编辑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(简称“中注协”)近日发布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》(下称《信息披露制度》),对披露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信息提出要求并作出规范。
《信息披露制度》共15条,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的原则、种类、具体内容、渠道,以及信息披露各方责任等。
其中,制度明确规定对外披露的信息包括三方面的内容:一是与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、诚信水平相关的信息,包括专业资历信息、继续教育信息、最近3年的奖惩信息等;
二是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、执业质量、诚信水平相关的信息,包括登记注册信息、执业资质信息、执业网络信息、人员信息、最近3年的奖惩信息等;
三是能够体现行业发展水平和专业贡献的行业综合信息,包括全行业的收入信息、人员信息、专业贡献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信息、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等。